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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扯!101歲失智嬤「3度通知當國民法官」審殺人案  桃園地院出面喊:「沒有不對阿」 


不過院方也表示,對於張婦的情況,地院確實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,為因應此種情況,將建議司法院訂定相關辦法,由審核小組於第一次或第二次通知國民時,就剔除年滿70歲以上,或有重大疾病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,且表明辭任之情形者,好顧及民眾實際的需要。

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、Flickr 


最後地院也認為,非常感謝張婦的家屬能藉此機會,提醒相關單位在程序上的規定能有優化的空間,而這也正是模擬審判之意義所在,相信未來司法院會因此案例,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,不斷檢討優化程序,好讓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起來能更加地順暢。


沒想到原來還有這樣的規定....不知道大家對於整件事情怎麼看呢?


參考來源:聯合新聞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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